1、《安全生產法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?
加強安全生產工作,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,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。
2、《安全生產法》適用范圍是什么?
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,適用本法;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、鐵路交通安全、水上交通安全、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、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,適用其規定。
3、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是什么?
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,堅持安全發展,堅持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的方針。
4、安全生產工作機制是什么?
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,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、職工參與、政府監管、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。
5、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體系是什么?
黨政同責,一崗雙責,齊抓共管,失職追責。
6、安全生產工作“三個必須”是什么?
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生產,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生產,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生產。
7、安全生產工作的“兩個體系”是什么?
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與隱患排查治理體系。
8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有哪些?
(1)建立、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;(2)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;(3)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;(4)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;(5)督促、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,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;(6)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;(7)及時、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。
9、《安全生產法》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分級的依據有哪些?
(1)人員死亡數量;(2)直接經濟損失的數額;(3)人員重傷數量。
10、《安全生產法》十大亮點是什么?
(1)更加突出了安全發展的理念;(2)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和機制;(3)明確了管行業必須管安全、管業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;(4)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、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;(5) 進一步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;(6)建立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制度;(7)建立了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;(8)推行了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;(9)推進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;(10)加大了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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